1、什么是假币?
假币一般分为两大类,分别是伪造币和变造币。伪造币是仿照真币的图案、文字、形状规格、色彩等,采用印制、打印、复印等多种手段伪造的货币;变造假币是在真币的基础上,利用挖补、揭层、涂改、拼凑、移位等多种方法,改变真币形态的货币,分为真真拼凑币和真伪拼凑币。
2、发现假币如何处理?
日常生活中关于假币的处理方法:
1
在日常生活中误收假币,不应再使用,应上缴当地银行或公安机关;
2
看到别人大量持有假币,应劝其上缴,或向公安机关报告;
3
发现有人制造、买卖假币,应掌握证据,向公安机关报告。
4
中国人民银行、公安机关发现伪造、变造的人民币,应予以没收,加盖“假币”字样的戳记,并登记造册。
5
办理人民币存取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发现伪造、变造的人民币,数量较多、有新版的伪造人民币或者有其他制造贩卖伪造、变造人民币线索的,应立即报告公安机关;数量较少的,由该金融机构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当面予以收缴,加盖“假币”字样戳记,登记造册,并向持有人出具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印制的假币收缴凭证,并告知持有人可以向中国人民银行或者向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申请鉴定。
3、残缺、污损人民币可以兑换吗?
凡办理人民币存取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应无偿为公众兑换残缺、污损人民币,不得拒绝兑换。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分“全额”、“半额”两种情况。
一是能辨别面额,票面剩余四分之三(含四分之三)以上,其图案、文字能按原样连接的残缺、污损人民币,金融机构应向持有人按原面额全额兑换。
二是能辨别面额,票面剩余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至四分之三以下,其图案、文字能按原样连接的残缺、污损人民币,金融机构应向持有人按原面额的一半兑换。 纸币呈正十字形缺少四分之一的,按原面额的一半兑换。
三是兑付额不足一分的,不予兑换;五分按半额兑换的,兑付二分。